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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要点】国家政策

发布时间:2014-02-12 09:35:35   查看:303次   作者:


 

1免学费政策:所有在校农村(含县镇)学生(提供户口本或加盖发证机关印鉴的复印件)免除学费,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或由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状况证明材料),按在校城市学生10%确定免除学费。

2、助学金政策:一、二年级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生的15%确定享受每生每年1500元国家助学金;国家连片特困地区重点县(光山县、新县、商城县、固始县、淮滨县、潢川县)的全部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可享受国家助学金

3、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品学兼优者享受学院奖学金和奖励。